把手放在火上

作者:金肽频 日期:16-01-22 字体:  阅读:

  把手放在火上,这是法语里的一句著名成语。它最初源于中世纪的神明裁判,是指假借“神”的力量证明诉讼当事人有罪无罪。在进行神明裁判时,要对诉讼双方进行一种火的考验。诉讼双方抓住一根烧红的铁棍走十余步,或者把手放在烧红的护手甲里。当时的人们确信,如果当事人确实无罪,那么过一定时期,神就会让他的伤愈合;如未愈合,则表示没有得到神灵护佑,因而有罪。

  把手放在火上,这对于爱情也是个绝佳的考验方法。现实中有多少种爱是可以看清的,有多少种是不能看清的,只要爱的双方把手放在火上烤一烤就知道了。在我的老家曾有这样一则残酷的故事:一对同姓青年男女相爱了,但他们的家庭是个几十年的死对头,哪能容下这对恋人!于是,男方每次回家,父母都要罚跪一次;而女方每次回家,她的娘都要往她的身上泼一盆脏水,结果在他们经历三年多的磨难之后,双方父母终于醒悟过来,准备为他们举办一场隆重的婚宴。谁知就在这婚礼的前夜,他们双双挂在了一棵桃树上。据说女方已有身孕。小时候,我无法听懂这个故事,现在终于明白过来:这对恋人在三年多的“酷刑”里不选择自杀,是因为他们想让爱情接受火狱般的考验,进一步彰显爱情的光芒。而在结婚前一刻,“自挂东南枝”,是想让他们的爱情结束得更完美。的确,这个现代版的《孔雀东南飞》故事,让家乡那片土壤痛了好久。

  现在,已很少见到法语里“把手放在火上”的动人故事。爱情已越来越得不到神明的“裁判”,被许多人当作自己的掌中玩物,这无疑是现代爱情真正的悲剧所在。只有那敢于放在火上、永不分离的双手,人们才会对它肃然起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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