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爱情公主,不做爱情债主

作者:佚名 日期:12-21 阅读:

  接到友人短信,说分手了。她说:“很难过。与他无关,只是放不下自己的那些付出。”

  她说了一句很严重的实话。然我却放心下来,相信清醒的人更容易度过情殇。

  通常,女人很难在分手伤心之际说出这样清醒的话来,更多的情况是倾诉自己如何秦香莲,而他如何陈世美,巴不得世间处处有包公,拿把虎头铡就把人家给剁了。

  然而感情的伤可以很快愈合,通常时候,我们长久地放不下的是自己付出太多,不甘心失败

  情浓意切时,你付出再多也是心甘情愿,而人家接受了,便是一种成全。施恩与受恩之间,没有哪一个更重要。你爱他爱到了飞蛾扑火的份儿上,人家即便没爱你至此,也不好意思说,你千万别对我太好,否则后悔一辈子。你给了,人家拿了,你能做的是感恩。因为你要施,人家却不受,才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事。

  倘若你在付出时,算计的就是你生是我的人,死是我的鬼,那就不是爱情而是放债。存了这样的心,要么时刻提醒自己,一定要小心谨慎,多留几手,要么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:如果你不能确定跟我结婚,就别在这儿瞎耽误我的时间

  其实谁都知道,如果用以上两种方法对待爱情,绝无可能享受到爱情的好。处心积虑或如履薄冰的爱会很快让人厌倦。与其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,不如说飞蛾扑火的女人最美丽。张曼玉、周迅、王菲,越活越美的女人无不是经历了一次又一次飞蛾扑火的爱情,浴火重生,一年半载后又是一情场超女。

  人人都有堪比张曼玉的爱情能量。所谓伤心死不了人,关键是不要搞秋后算账这一套。后悔自己有眼无珠,在否定他人的同时低贱自己。

  爱一个人,最忌自不量力。没有高风亮节,偏要装得毫不计较;没有无私大爱,偏要装得只要你过得比我好。说来说去,对人家千好万好,并非因为千爱万爱,而是为了掌控与占有,甚至将来索取加倍的回报。严歌苓小说里写过一位这样的女子,明明家里有买半斤肉的钱,她非要只买二两,然后把肉都给男人吃,眼巴巴地看着他。她这样做,不是因为爱他,而是想让他一辈子欠自己的。

  这种心态之阴暗狠毒,绝不比劈腿程度轻。

  当然,你也可以说,我付出的时候都是阳光明媚、心甘情愿,没想着让他回报什么。只是分手了,才开始算计,越算越不划算。那我劝你就别找着要去当债主了。你享受了甜言蜜语及无尽相思,世界在你眼里天更蓝水更绿,你皮肤光洁,心胸开阔,走路脚上都像装弹簧。这就是事实。

  如果你跳起来说,根本不是这样。那我倒问,你傻啊,不是这样还爱什么呢?爱情从来是一场豪赌,下多少赌注绝对没人逼你。

  分手的时候,你要做的是接受这个结果,曾经的,无论谁爱谁多一点都已经两清。永远不要放债,尤其别放高利贷。因为债主的表情通常是气急败坏,爱情不成功,连人生都失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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