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子之手 汝愿否?

作者:新头 日期:01-18 阅读:

  亲爱的XX:

  见信如唔!

  上次写信后,已过绵绵数月,不仅感叹,白驹过隙,时不我待!

  想来已有累月,未曾有书信给你,每念于此,自感惭愧,未能如约,时常寄书与你,吾心亦时常挂念。

  上次一别,已近半月。自离别后,日日夜夜,时时刻刻,无不牵肠挂肚,辗转反侧,时常茶饭不思。每每如此,恨不能执子之手,长握于旁,冷暖风雨,长相厮守。奈何心虽向往,身却不能,唯有日夜思念,时刻相思

  吾与汝今年皆二十有四,谈婚论嫁之期尚三年有余。某所愿,不过得一人之心,而白首相依,至死方休。每与君谈论将来之事、婚姻之法,未尝不喜笑颜开,心花怒放,所恨者乃时间也。望君心似我心,不负一片相思意。

  前者因另有所图,因而离开公司,本以为乃水往高处走之法,未曾想到所找之工作,皆非吾所愿。因而,毅然再辞,至今半月有余,终日东奔西跑,参与面试,各种烦恼,竟不自觉而出,于是终日惶惶不安,所忧者未来也。想吾今年二十有四,尚未有尺寸之功,没有半点积蓄,前途遥遥不可见,将来茫茫不可期。心中烦恼自是甚也。某所虑,恐携子之手,却让彼受苦遭罪不能幸福也。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。为期将来之幸福,某愿竭尽所能,然后虽死而无憾也。既牵彼手,某必将相知相伴,无论贫贱疾病,自当不离不弃,共度此生。

  吾观古之圣人,未曾有朝三暮四、从一而不能终者。窃以为,虽非圣贤,但古人之法、圣贤之训尤不可弃,因而此生此世,天可崩、地可裂,此情难决绝。

  你我三月之期已近,望君切莫食言(吾亦知彼终不复毁言)。吾与汝,自相识相知相熟到而今比翼双飞,粗略一算,虽三年不能量也。然真正相处时日终是凤毛菱角。汝常言尚未了解。愚以为,若知吾心,有一生了解也。望君切记,I Love You。切记!切记!

  泣泪而做,拜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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